新的产妇保护:流产后,妇女从延长的截止日期中受益

从2025年6月1日起,妇女有权在第13周的假独生子女后休产假。 《产妇保护法》的新闻。
从2025年6月1日起,妇女有权在第13周的假独生子女后休产假。 《产妇保护法》的新闻。 (Symbolbild/NAG)

新的产妇保护:流产后,妇女从延长的截止日期中受益

Deutschland - 从2025年6月1日起,《孕产妇保护法》的全面改革实现了,妇女在流产后处理新的权利。特别是,从怀孕第13周开始流产的妇女有权休产假。 AS Deutschland/mutterschutz-nun-ach-nach-nach-nach-fehlgeburten-m%C3%b6ich_arid-961459-961459”> zvw.de>该法规范围为第20周的流产最多八周的产妇保护。

这一法律变更是在2025年2月14日通过的法律草案之后的。家庭部估计,德国大约有90,000人怀孕以流产而结束,其中约有84,000人出现在第12周之前,没有生育权的权利。到目前为止,这些妇女已被迫报告病人以获取时间康复。

详细的新法规

以下保护期适用于新规定:如果从第13周开始流产,则最多需要两周的产妇保护,从第17周到6周,从20周到八周的产妇保护。但是,妇女还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要流产,如果她们明确愿意流产。除非同意工作,否则不允许雇主在定义的保护期内雇用受影响的妇女。 This supports the right to self-determination of the women concerned, such as bmfsfj.de

该法规不仅应适用于依赖妇女,还适用于合法保险人和士兵的独立妇女。但是,拥有私人健康保险的独立妇女暂时排除在这些新法规之外,从而将未来的步骤置于前景中,以包括该组。

程序和索赔服务

为了在保护期内主张对产妇福利的权利,第13周的妇女必须签发记录怀孕周的流产医疗证明。雇主还可以选择通过附加保险U2返回产妇保护的费用,例如改革过期了,因为在怀孕24周之前没有针对流产的具体法规。这项立法带来了重要的变化,以在诸如流产之类的困难情况下为妇女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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